规规矩矩的要为违规的人买单?
我是雄楚大街绿之苑小区业主,住房于2008年4月发现次卧墙壁出现渗水。当时就通知小区物业,物业来察看后说要找专业人士找出渗水原因。这一找就是半年时间。现在墙壁已经大面积渗水,涂料脱落、起泡、发霉。已经严重影响居住环境。期间不断找小区物业,他们说是因为维修基金审批不下来,故不能修理,让我自己想办法。我已经全额缴纳了维修基金,外墙渗水是属于维修基金的修理范围。实在是不明白我的情况为什么申请不了维修基金。如果是这种情况,当初为何又要缴纳维修基金?缴纳了维修基金又不给维修,那我的维修基金缴到那里去了?十分郁闷,望贵处可以帮忙解惑!
物业答复:之所以无法动用小区维修基金,是因为该小区还有100多户没有缴纳维修基金。
照如此看来,因为小区内有人未缴纳维修资金,所以小区公共部分的损毁维修都要由业主自己来承担了。那已经缴纳了维修资金的业主也是只有自认倒霉,自己的权益完全的没了保障,如此以来,就会有更多的业主不会缴纳维修资金。让守规则的人为违规的人承担责任,这就是《规定》。可悲!!!